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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有什么条件?
信息来源:荆州市科学技术局 | 发布时间:2021-12-31 14:48

备案企业必须符合以下的基本条件:
(一)必须是在荆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
(二)企校双方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合作史,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机制,制度完善;
(三)中心具有技术水平高、实践经验丰富的科研技术带头人,拥有产学研结合的技术研究开发、设计和试验的创新团队;
(四)企校双方具有完备的检测、分析、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,具备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;
(五)企方投入中心运行及研发经费,近两年年均投入不少于10万元;
(六)中心已将研发的科技成果进行了转化,并取得较好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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