备案企业必须符合以下的基本条件:(一)必须是在荆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(二)企校双方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合作史,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机制,制度完善;(三)中心具有技术水平高、实践经验丰富的科研技术带头人,拥有产学研结合的技术研究开发、设计和试验的创新团队;(四)企校双方具有完备的检测、分析、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,具备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;(五)企方投入中心运行及研发经费,近两年年均投入不少于10万元;(六)中心已将研发的科技成果进行了转化,并取得较好效益。